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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机制

1.中心开放运行情况

实验教学中心制定了实验室和实验设备开放制度,实验室在保证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对本校各层次学生开放,供学生完成中心规定项目和实验室开放项目、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的实验活动,或者参加教师组织的科研实验项目等。学生在进入实验室前,要按规定预先向实验室报名登记,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验人数,并提供实验技术指导及实验仪器设备。
 对开放性实验项目,中心专设7名知识面广、实验技术水平高、爱岗敬业的教师做学生开放性实验项目的总指导。每种仪器都有仪器简介和使用方法或操作步骤说明,每台仪器都有使用记录本,每个实验室都有使用单位和人员登记本,严格的管理提高了中心仪器设备的使用率。
 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也向社会各界开放,进行相关检测、科学研究、参观学习及培训,充分利用中心资源,发挥中心的辐射作用和示范作用。

2.管理制度

实验中心全面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则》,执行《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以及学校制定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实验教学中心工作规程、实验教学中心管理细则、实验室工作人员职责、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验教学质量标准等20余项切实可行的教学、行政工作管理制度,为确保实验教学质量提供了制度保障,使实验教学和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实现了实验中心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3.考评办法

为了确保实验中心教学、管理、科研等工作的顺利进行,中心按照学校相关系列的考核规定及本中心实验室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对所有教师进行考核,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技术水平与管理水平;独立工作能力与创新精神;实验教学的准备、开出、完成的效果;科学研究能力及学术论文发表情况等项目。各实验室负责对本室人员进行日常考核,中心配合学校进行年终考核。

4.质量保证体系

(1)实验教学中心拥有一支高水平、专兼职结合的实验教师队伍,其中有博导、教授、副教授、高级实验师等高层次教学人员,具备所从事实验教学课程的理论知识、掌握实际操作技能,熟练教学仪器的使用,为高质量的实验教学提供了重要保证。
 (2)首次上岗的教师或新开设的实验项目都要进行试讲和试做,由实验室主任组织经验丰富的教师和技术人员进行考评与指导。
 (3)学校制定了《教学质量监测工作条例》、《教学督导工作规程》、《江西农业大学实验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和《江西农业大学实验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采取教学督导与学生网上评教相结合,保证实验教学高质量运行。
 (4)实验教学中心建立主任听课制度,认真执行学校规定,配合教学督导组,定期对实验教师和教学质量进行监测,以听课、随机抽取学生测评等方式对实验教学质量进行检查,使实验教学质量得到切实的保障和不断提高。
 (5)按国际标准设计和建设的现代化实验室宽敞明亮,通风良好,配备了国内先进水平的教学仪器设备。实验室配备多媒体教学设施,能够保证学生实验教学的需求。


5.运行经费保障
我校十分重视实验教学工作,学校负责中心的建设,提供其正常运转、维修及更新改造经费。实验中心根据实验教学需要,提前一学期将所需增加的实验教学仪器、低值易耗品提交学校,由学校负责采购,保证及时到位。
 江西农业大学在实验教学经费方面予以保障,使得全校实验教学工作能够有效地运行、完善与发展。实验教学中心建立了日常教学运行费的使用管理办法,所有教学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保证了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
 此外,学科建设经费、科研经费的投入,使课外实验平台经费得到补充,促进了本科生开放、创新实验项目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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